好不容易争取到的做荡妇的权利,女权婊又亲手给毁掉了——女权主义者都是神经病(14)
从北大中文系教授沈阳20年前的旧事被翻出开始,社会上刮起了一场反性骚扰、反性侵的风潮。3个月前,我就写过文章做出判断说,一场星星之火正成燎原之势。【点击阅读】
近日,从校园开始的米兔运动迅速蔓延出校园,刮向了公益圈,然后刮向了公知圈。可以说,燎原之势已成。
再刮下去,说不定会指向什么圈,所以据说上头已经要求降温了。
米兔运动是一场名副其实的女权主义运动,倡导者、参与者、支持者都算是女权主义者——如果他们不算,就没有人可以算了。
我一贯厌恶女权婊,持续地打击它们。但在这里,我要抛开个人看法,讲一点我对米兔运动内在逻辑的观察:米兔运动已经呈现出自我吞噬的特性,走向了女权主义诉求的反面。
这大概是由女权婊的矫情和低智商导致的。所以我看着它们也挺着急的。
米兔反对的主要目标是性骚扰、性侵。“性骚扰”和“性侵”在我看来就是女权主义的词汇,你去翻我们国家的刑法,里面是没有这种表述的,所以它不具有法律意义,只有文化意义。
法律上规定的罪名有“强奸罪”、“猥亵罪”等,都有明确的界定,但这不方便女权婊搅浑水,所以它们特地发明了“性骚扰”、“性侵”这种词。
性侵事件在不同领域、不同情况下都有发生,其性质可能是完全不同的,不能掺和在一起讨论。本文要说的,仅限于公益圈、公知圈的性骚扰和性侵问题。
从公益圈的雷闯“性侵”到公知圈的章文“强奸”再到蒋方舟、春树等人的“揭发”,看了一圈下来,我早就在微博上谈过我对这些事件的看法了:没有什么性侵,只有炮友反目成仇的狗血故事。
把炮友反目包装成女权议题,这其实就是对女权主义运动的最直接的瓦解。
女权主义作为一场运动,其诉求是多方面的。
在总体上,女权主义运动争取的是平权,即和男性同等的权利。具体到性上面,女权争取的目标是性解放,也称性自由,在平权的意义上,是指和男性同等的性自由权。
性自由权是相对于社会性的约束而言的。在这方面,女性面临的道德约束的确比对男性要多一些,这是客观事实。
为了争取性自由,女权主义者,尤其是自由主义的女权主义者,多年来做了大量的工作,包括理论上的和实践上的。
从理论上,女权主义者强调性相对于其他事物的独立性,性不应该成为任何东西的附属物,包括婚姻。激进如李银河,主张从法律上剔除掉“聚众淫乱罪”。他们的意思是,只要是成年人,有自由意志,就可以全权处理自己的身体,谁也无权说三道四。
行动派的女权主义者将这种倾向概况为“我的阴道我做主”。
与此同时,一些女权主义者通过实际行动践行他们的理念,用身体写作,或者用身体干这个那个。典型代表是木子美、春树等。
我以为,直白一点地概况,女权主义者多年来从理论到实践所争取的,无非是一个当荡妇(英文叫slut)的权利。
既然男人可以是流氓,她们就可是荡妇,既然男人可以当西门庆,那它们就可以当潘金莲,这大概就是他们讲的“平权”了。
在这个意义上,他们成功了,他们当上了荡妇,而且愉快地当着荡妇。作为专政机器的国家没有干涉他们(“流氓罪”早就取消),社会不但没有惩罚他们,反而给予了他们名与利的回报。
木子美写“床评”,靠这个东西挣了不少稿费。春树早年也是靠荡妇形象出道的,年纪轻轻,床上经历无数,都写在了她的成名作里。如果不是有荡妇这个标签,春树也不会被美国的《时代》杂志选做封面人物。
注意哦,真正女权主义者,是不会,也不应该把“荡妇”视为贬义词的,这本来就是他们所追求的。
如果你一看到“荡妇”这个词就炸毛,那么抱歉,你距离女权主义的境界还差得远呢。
虽然这些女权主义者动辄就“女性”如何,但它们并不能作为“女性”这个范畴的代表,更不能在二者间直接划等号。全社会的性自由程度持续在上升,但多数女性在脚步上是跟不上女权主义者的,性自由度还没有那么高。
同时,也还有一部分女性仍然坚持传统价值观,把性局限在感情、婚姻的框架内。对于这部分女性,我们只能沿用传统的说法,称之为良家妇女。
所以,正如我一再强调的,“女性”并不构成一个分析的范畴,一个女人和另一个女人的差异可能比一个人和一只猴子的差异还要大。【点击阅读】在性道德方面,当前在女性群体中仍存在着两极对立的标准。
米兔运动令人迷惑的地方在于,原本是践行性自由的荡妇,但在检举揭发男性“性骚扰”或“性侵”的时候,全都不约而同地捡起了被他们唾弃为陈腐、过时的那一套性道德标准,也就是说,全都装起了良家妇女,恨不得在脑门上纹一个贞节牌坊。
以对章文的“强奸”指控为例,在匿名女主的叙述里,充满了她本人对社会的凶险缺乏了解的描述(喝酒却不知道酒精含量,所以喝多了),和事后在心理上遭受的道德折磨——只有以严厉的性道德标准自我要求的良家妇女才会在失身后有这样的心理压力。
随后,蒋方舟和易小荷也分别补了一刀,揭发章文对它们有过性骚扰。你去品一下他们的说法,其中也是丝毫没有女权主义应该有的范儿的。
针对这些控诉,章文做了一个回应,其中说到“强奸”的指控者性经历丰富,有妇之夫的男朋友就不至一个,那一晚的事是你情我愿;还说到蒋方舟交过多个男朋友,易小荷离过婚,经常参加酒局。
这个回应又激起了女权主义者的愤怒,他们一致指责章文对几个当事女性搞“荡妇羞辱”,通过揭发对方情史丰富进行污名化。
这就有意思了,“荡妇羞辱”这个词耐人寻味——“荡妇”只有对良家妇女而言才构成羞辱,女权主义者是不应该把荡妇标签视为羞辱的;如果米兔运动的参与者把荡妇当做骂人的话,那只能说明他们在这场运动中所依托的价值观,是良家妇女的传统性道德观。
那么,米兔运动到底是一场女权主义运动,还是一场保守主义运动呢?
春树对《新周刊》创始人孙冕的性侵指控也存在一样的问题。
在春树的揭发中,同样是把她自己描绘为一个上当受骗的小白兔,她被孙冕骗到很远的地方吃宵夜喝酒,然后被带回了家,发生了非自愿的性关系。
于是,在她一贯秉承的价值观和揭发孙冕性侵所使用的价值观之间,出现了巨大的裂痕。
关于这个事儿,木子美贡献了她的证言,她也睡过几次孙冕,所以绝对有发言权。木子美的证言完全瓦解了春树的指控的可信度,更瓦解了其严肃性。
一通米兔的乱拳打下来,木子美成了唯一一个屹立不倒的女权主义者,真正做到了前后一致、知行合一,既然自己选择了当荡妇,那就荡妇到底。相形之下,那些又当荡妇又立贞节牌坊的女权婊,在木老师面前应该自惭形秽。
逻辑上存在混乱,先是努力争取当荡妇的权利,然后又用良家妇女的标准把荡妇(也就是它们自己)污名化,这是米兔运动中的女权主义者所犯的第一重大错误。
它们犯的第二个错误,更严重,严重到使“平权”诉求失去了合理性。它们先放荡,喝多了就乱脱裤子,酒醒了又反悔,把炮友指控为性侵者,如此的反复无常把它们自己打扮成了一个没有能力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形象。
想想看,如果女权主义者连脱裤子这事都不能自我负责,还有什么资格要求平权呢?
参与米兔的女权主义者们,亟待回到真正的女权立场,像木子美那样做到知行合一。这是一场运动的道德感召力的基础所在。
女权婊还有一个困境,它们当荡妇,是需要章文那样的老流氓的,没有老流氓,怎么当荡妇呢?但如果米兔运动大功告成了,所有的流氓都被震慑住了,都不敢招惹它们了,那它们也当不成荡妇了,性自由也就成了镜花水月。
本文总结的只是女权婊的米兔运动在逻辑层面的死结,这不等同于现实的逻辑,女权婊的现实诉求也不是嘴上说的那样,这需要另外再做分析。
指出米兔的逻辑自噬,我的目的是凸显女权婊的矫情、造作,进一步解释女权婊逻辑的危害。我之所以死掐女权婊,就是担心其逻辑的传染性,最后会导致全社会都不正常了。现在看来,它们快要成功了,连左派都被带跑,替它们喊冤叫屈了。
一定会有人看了本文,认为我在给章文等老流氓说话。指出女权婊不是好东西,不意味着公知老流氓就是好东西,不存在这样的取舍关系。对它们,正确的方式是一块打,一锅端,企图团结母知打公知,才是愚蠢的。
对于误解,我是懒得解释的。我已经想通了,教育傻逼的路线是走不通的,那么就写给聪明人看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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